税务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公司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015年12月18日)
2015年以来,**纪检工作在集团党组和纪检组的正确领
导下,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工作职责,认真贯彻集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阳光采购,廉洁从业”等中心工作,以公司深化“三化三有”体系为契机,着力分公司“三全三不”工作开展,加大源头防腐力度,突出监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互促进,保障了集团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牢固树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
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公司纪委通过认真学习,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纪委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维护者”,是集团物资采购各项纪律、流程得以遵守的“捍卫者”。纪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找准定位、正确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促进“廉洁从业”大局建设,监督“阳光采购”点滴行为。因此,**公司纪委把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为集团实现“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分清主次,突出抓好年度重点工作
根据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分公
司实际,2015年,我们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分清了工作的主次,突出了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纠正了“四风”,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了责任。分公司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分公司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团青工作等工作一齐规划、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起考核。今年内,党支部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实行责任分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司明确了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充分实践“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和责任。三是切实抓好述廉。根据集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议”的通知要求,领导班子按要求进行述责述廉书面报告,并对分公司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员工代表参加会议。
(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2015年,分公
司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抓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地继续开展纠正“四风”工作,特别是紧盯春节、元旦、五一、端午、中秋、
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召开专门会议,转发机关文件,在节前要求每位中层干部向各自负责的部门员工打招呼、发信息,较好地制止了反“四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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