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学术自律意识,倡导诚实劳动,鼓励科技创新,严明学术纪律,防止学术虚假,并保护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不受侵犯,促进我院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科研课题信誉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科研活动发表作品的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以建立档案的形式规范科研课题的管理,档案一旦建立,将与个人科研信誉挂钩,并间接与下一次申请课题的资格挂钩。
第四条个人申请到的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均登记在个人科研课题信誉档案中,信誉档案级别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每年审查一次,年终审查档案级别为差者直接取消下一年申请科研课题的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张贴于全院。第五条本制度由院学术委员会监督执行并负责实施,对信誉等级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六条科研人员不得为得出某种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结论而故意捏造、篡改研究结果、统计数据或引用的文献资料。
第七条科研人员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在同行评议或其他评审中获得的学术信息。
第八条科研人员不得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文写作,未经原作者同意,在其发表的作品中署名,或未经他人同意盗用其署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明知不可能参加项目研究而作为项目参加人申报项目。
第九条科研人员不得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报表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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