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从单一保护向全面保护,从静态保护向“活态”整体性保护转变,我县将在“民间民族艺术资源普查
”的基础上,对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一次更深入地普查,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迎接五、六月份省市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验收。
(未完,全文共1907字,当前显示2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