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新农村建设之探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新农村建设已进入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结合盐津实际,本人认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九个方
面的工作。
一、规划先行
搞好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龙头、前提和关键。我县的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规划先行,有序进行,规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权威性,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不折不扣的按规划实施,不能半途而废。规划一定要符合实际,符合县情,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当前,应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村级组织建设规划、农民培训规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总体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朝着“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推进。尤其要突出搞好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形成县城—小集镇—中心村“三位一体”的城镇规划体系,加快农民向县城小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在加速城镇化进程中建设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逐渐消除城乡差别。我县有七万多户农民,分散居住在2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些农户生存环境极差,只有让他们逐步向集镇集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才能富裕农民,发展农民。千万不能只抓中心村,不抓小集镇和县城。如果只在中心村抓新农村建设,就会把农民禁锢在农村,制约城镇化进程,产生新的城乡差别,就难以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彻底改变城乡二元割据局面,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
二、依靠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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