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政委浅谈警民关系和谐互动发展
**县公安局作为县委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紧密结合县委“推进科学发展、奋力追赶跨越”这一主题,确立了我局的主题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项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本主题内容之一。笔者结合当前公安系统和我县实际就警民关系互动发展谈谈自己的观点,供参考。
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即警民关系)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元素之一。新中国成立后,警民关系和党群关系、军民关系一样,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基础,可以说鱼水情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儿歌是我们这代人的集体回忆,在那个时代,警察的形象是阳光的,是值得信任的。笔者不否认在警察队伍中有很多爱民、为民的好警察,警民关系融洽仍是主流,但不少地方的群众对警察仍有意见,警民关系处于“亚健康”的不和谐状态依然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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