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思考
县政协主席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党对十六大提出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具体化和新发展,也是政协工作的新任务。胡锦涛同志强调:“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多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社会和谐,是我们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在构建社会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应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一)围绕发展要务,切实履行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倾力服务
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是解决当前各种社会问题的关键。政协要围绕发展要务,立足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履行职能。
一是要紧扣中心协商议政。和谐社会不是空中楼阁,必须建立在强大的物质基础上。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要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扣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精心选择协商议题。坚持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广泛的协商议政,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议提升大悟精神文化品位的“焦点”。在协商议政中,不仅要提出问题,更要拿出如何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前,全体委员要以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板块建设,农业如何增效、农民如何增收,以及招商引进等事关加快大悟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协商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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