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科学、文化反思录
(一)
什么是文化。从本质上说,人类虽是自然的产物,但文化却是人类创造的一种与自然相对的非自然体系,是自然的人化,是人类超脱动物性的一切活动的产品。文化发展的动因来源于人类的精神,文化产品乃是人类心灵智慧之光的外在形式。
文化本身的范围不易界定,抛开政治、经济的层面
不说,人们习惯上至少将宗教、科学、哲学、文学艺术、社会伦理学(包括民俗学)作为基本的文化要素,它们都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在这五大要素中,科学和哲学是人类对真理的追求,是人类理性思维的花朵,伦理学是人类对善的追求,文学艺术则是人类对美的追求,此四者是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但这些认识尚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因而都是有限的相对知识。只有宗教,特别是从各种具体的宗教中抽象出来的元宗教精神,则是超越时空界限的“全”,是人类心灵的完整状态,是超越人类理性的非理性体验,是至真、至善、至美、至全的无限境界,是人类对绝对的宇宙本源的悟解。
近代学者有以美学(文学艺术)或德育(伦理学)代替宗教的想法,这是行不通的,文化的宗教、哲学、科学、美学、伦理学五大要素是不能互相取代的。宗教是人类文化的母体,是人类一切精神创造活动的资源,是文化的最高层次。哲学、科学、文学艺术和社会伦理都是由宗教派生出来的,并以宗教信念为支柱才能发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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