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三农”新政核心之变
《2005年农村经济绿皮书》中建议,在农村实施积极的城市化政策,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交易的市场化,提高农民的失地补偿,实现“以农村土地换取城市生活保障”。
“土地应该由市场定价。”
“农民自己有土地,让他们直接参与开发,一年可以多拿几个亿。”
4月13日,中
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总队发布《2005年农村经济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并举办了一场农村经济发展论坛,邀请李炳坤、林毅夫、韩俊、马晓河、苏明、陆学世等经济学家、三农问题专家,就三农热点问题和当前农村政策进行集中讨论。
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致使失地农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已成为当前“三农”问题一个敏感的焦点。下一步的“三农”政策调整是否将以变革土地制度为核心,就此,本报记者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求证,他给出了比较明确的答复:“我们正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具体内容目前还不便透露。”
就在4月17日,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发布《关于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成为头号问题
“继续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加强对承包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强迫流转案件的督查力度;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意见》廖廖数语,划出了今年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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