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矿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途径
一、提高认识,全面做好矿山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做好以外来农民工为主体的矿山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矿山流动人口对经济社会发
展的重要作用,把矿山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指导方针,自觉摒弃带有歧视性和有失公平、公正的各种观念,牢固树立平等意识、人权意识、服务意识和公共意识,积极为他们在工作、生活、创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矿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
(一)建立属地管理工作机制。政府要统一领导本地矿山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的矿山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建立部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加强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积极探索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效机制。
(三)强化农村管理服务职能。管理服务工作要切实向社区延伸,积极开展房屋租赁、委托代理、信息采集、安全咨询、代收税费、调解纠纷、宣传教育以及劳务中介等服务工作。村应建立协管员队伍,协管员的报酬根据经济发展实际确定,由当地财政统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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