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政府职能建设滞后问题剖析
国有林区作为一个森林资源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地理区域,由于其国有产权和林业本身存在的特殊性,使得这一区域具有了有别于一般地理区域的独特性质,因此林区政府职能建设滞后的原因也是具有地域特殊性的。
1林区经济环境的现状制约着林区政府职能的建设发展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劳动密集型的基础产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林区农民收入40%以上都来自于林业。同时,林区建设对推动区域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社会发展,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林区的主体是林业,而发展林业最主要的就是依靠林区的政府。所以归根结底,林区目前存在问题的实质一定是某种制度安排不当导致的。林区政企不分,资源枯竭,经济危困,职工生活贫困等,都说明了国有林区的政府职能建设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政府的这种“无为”的关键就在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低速缓慢和政府运转的低效率。这种“双低性”的政府职能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而这种职能转变的实质就是市场经济管理制度与计划经济管理制度之间的一场博弈,以1995年为分界线,从接触渗入到摩擦融合(如图1所示),最后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达到一种创新替代。为实现这一理想,现在如果我们的林区政府不及时有效的进行职能的转变,那么要实现国有林区全面可持续发展就将会举步维艰,大学生入党转正书,难上加难。
2林区特有的三对基本矛盾制约着林区政府职能的建设发展
2.1林区资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的矛盾问题
资源有限性与人们需要无限性的矛盾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矛盾。一方面,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总是需要生活资料,人们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和无限性。而另一方面,资源本身就是一种有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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