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探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各种不可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人民法院已成为解决这些矛盾的重要渠道,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日益俱增,诉讼主体多元化,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矛盾易激发,由此产生的涉诉信访也成了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法院形象、影响政府形象的重要因素。笔者就涉诉信访的形势、成因及对策
谈一粗浅的看法。
一、涉诉信访的形势
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据最高法院统计,2004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来信来访422万件人次,上升6.2。2003年最高法院接待处理集体上访比2002年上升16.9和10.8。据悉,涉诉信访要占社会信访总量的40左右。2004年,某地法院信访案件总量达256件人次,其中来信87件,来访169件人次,信访案件中涉及刑事11件,民商事131件,行政6件,执行102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信访到县人大内司委11人次,县纪检监察7人次,政法委9人次,县信访局4件人次,到法院225人次。一般信访占87以上,重点信访占13左右。信访进京7件19人次,占总数2.73,进省城12件31人次,占总数4.68,进州府22件36人次,占总数8.59,在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已处理235件(人),占总数91.8,正在处理之中21件(人),占总数8.2。
(未完,全文共1975字,当前显示57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