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大目标,要使其变成宗教界的具体行为,必须要有两个条件,一个是宗教界的主动性、积极性,一个是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行政领导,这两个基本条件都很重要,但关键是加强政府的行政领导。xx局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组织领导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
相适应,要做的事情很多,具体工作千头万绪,宗教工作部门要一个个作出计划安排,同时要很具体地组织落实。有些报告会、座谈会以及参观调查活动,都要宗教工作部门联系、通知,还要解决经费、车辆等问题,必须做到早作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效果。至于宗教界出国访问,接待国外重要宗教团体,我们宗教局全力协助,大力支持,使教会的接待和出访工作圆满成功。
二是引导宗教界与其他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长期以来,xx局引导宗教界与政府劳动人事、财务审计、公安、消防、文物管理、城建规划、物价、卫生、外事、创建精神文明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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