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在工程建设中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化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质量水平,加速培养和建立我国的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尽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与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适应加入wto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受建设部的委托,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领导下、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
计协会和各行业勘察设计协会支持下,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工作委员会,先后召开了工业和民用21个行业协会秘书长会议,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
建国以来,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实行过多种方式,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以建设单位自营方式为主。这一阶段,设计、施工力量十分薄弱和分散,所谓自营方式就是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自己招募工人和购置施工机械、采购材料,自行组织工程项目建设。
第二阶段,从1953年至1965年,学习苏联模式,实行以建设单位为主的甲、乙、丙三方制,甲方(建设单位)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乙方(设计单位)和丙方(施工单位)分别由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具体管理。设计、制造、施工任务分别由各自的政府主管部门下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许多技术、经济问题,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协调和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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