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宗教优良传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中央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决定》中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表达了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亿万人民对理想生活和美好社会的愿望和追求,顺民心、合民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宗教界责无旁贷。如何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是时代和社会向我们提出的崭新课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宗教界责无旁贷。如何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苏州作贡献,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和探索。
一、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大有可为
众所周知,宗教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宗教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极大的影响。我感到,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至少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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