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问题与对策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是专门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并具有一定权威和社会地位的特定职业群体。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官是维系国家法治的特殊群体,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实现程度,对
法律功能的发挥起着很大的作用。提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这一目标实属不易,它需要审时度势,需要对法院工作的总体把握,需要对法官队伍现状的深入分析,更需要对法治的全面理解和对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懈追求。但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进程似乎更难。当我们从提出这一目标本身所包含的智慧、勇气、理性和胆略的惊喜中走出来时,蓦然发现,问题还是那些问题,队伍还是那支队伍。于是,困惑和疑虑便油然而生,法官队伍职业化符合民族地区法院的实际吗。民族地区法院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难点有哪些。其途径又如何......这些问题有的是在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目标提出时便已存在,有的则与推进的过程相伴相生。本文拟就民族地区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难点和对策略作探析。
一、民族地区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难点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需要我们全方位地考量,做细致的工作,付出艰辛的劳动。特别是民族地区法院,由于社会、经济、文化、民族风俗、人才资源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在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的进程中,遇到的情况相当复杂,面临的困难很多,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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