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
一、完善刑事侦查
(1)案件受理范围。主要问题在于有的地方对刑诉法第13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侦查”存在着片面理解,以为可以不受管辖限制,把某些应由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也侦办了,结果分散了力量,影响主要任务的完成。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应当是刑诉法第13条第二款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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