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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谈司法改革应该让法律更趋于公正

今年两会前,最高法院密集出台了多项促进司法公正廉洁的规定:“规定有配偶子女任律师的法官要任职回避”;“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对案件请示制度进行诉讼化改造……全国人大代表宋鱼水、陈舒等认为,最高法院的这些举措是在“向社会表明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

法官任职回避

避免“瓜田李下”的利益冲突

2月10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要求凡是法院领导干部和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法官与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由于在诉讼活动中的职责分工不同,二者之间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从而共同推动司法公正。

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有极个别法官利用其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与此同时,一家人一方任法官另一方做律师,难免让群众产生“瓜田李下”的误解。

《规定》的出台,绝非最高法院一时的心血来潮或突发奇想。

以来,上海、重庆等地方法院已开始探索以“一方退出机制”为代表的任职回避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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