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搞好民族团结和加快民族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制度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关键的是要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加大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
增强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从广西民族地区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自治法。要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广西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和国家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广西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完善配套性法规,建立和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和合法权益,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使之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强制性,使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要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身进行不断地充实、调整和完善,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做到与时俱进,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真正发挥出来,为巩固和发展广西和谐民族关系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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