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代表素质履行代表职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任务。它对于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夯实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完成好这一任务,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派
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人大代表队伍汇集了各方面的精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人才库、动力源,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充分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人大代表作为具有特殊政治身份的人执行代表职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是,目前不少地方的人大代表,特别是有相当一部份来自农村的代表,文化层次相对较低,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不够强,社会责任感不够高,判断是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除此代表本身原因外,还有的是有关部门没把好人大代表的准入关,人大代表履职成果未得到有效重视、履职成本过高,专职人大代表比例很小,这都直接影响到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能,同样也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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