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与医疗抗辩权
【摘要】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中“信息不对称”状态,并非只依靠举证责任的倒置得到缓解。从证据法的角度看,关
键在于当事人是否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加案件的诉讼过程。由于医疗行为的高技术性和复杂性,医疗机构和
医务人员掌握专业知识的信息优势,只要经过充分的准备,能较容易举出若干个客观理由,以免除自己的责任,从而使得
医
院的抗辩能力大大提高。“举证责任倒置”后使医方获得了第一轮反驳权,这往往是制胜性的,完全可以运用娴熟的医
疗技术优势,设计好法庭“争论焦点”,始终把握辩驳脉络,能取得良好的诉讼效果。在案件审理中,正确判断举证责任在
什么情况下发生转移,恰当使用抗辩事由,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使人民法院根据举证责任规则进行裁判,不利的法律
后果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
【关键词】医疗事故;举证责任;转移
【中图分类号】13915.13;r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2—0107—03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
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开始实施。其中关于医疗侵权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全国医务界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强烈震
动,社会各界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立场
不同,观点不一,透视问题的角度和深度不一,引发了不同的看
法。根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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