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护患纠纷25例分析
【关键词】护理;基层;医疗纠纷
【中圈分类号】r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3-0178-03
护患纠纷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主要由护理人
员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各种矛盾,是医患纠纷中的
一种重要形式和特殊类型。[11此类纠纷常不引起人们
的重
视.国内文献分析报道也较少。笔者收集本县医
疗机构给予患方赔(补)偿的护患纠纷25例,对其中
存在的护理过失和护理缺陷及其原因进行了统计分
析,并讨论相关防范措施。
资料和结果
笔者收集了本县1998年1月——2oo4年3月发
生的护患纠纷中医疗机构给予患方赔(补)偿的案例
共25例。
一
、
一般情况
25例赔(补)偿的护患纠纷中,发生纠纷的医疗机
构等级分别为二级医院13例(52.00%),一级医院4
例(16.00%),卫生所2例(8.00%),街道、厂矿、村级卫
生室或门诊部6例(24.00%)。其中手术病例ll例
(44.o0%);非手术病例14例(56.o0%)。
经过本县原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或本市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鉴定,认定构成医疗事故6例
(24.00%),不构成事故19例(76.00%);构成医疗事故
案例在二级医院1例(16.67%),一级医院1例
(16.67%),街道、厂矿、村级卫生室或门诊部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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