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日本法给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的启示
——写在《医疗事故赔偿法》出版之际
【关键词】医疗事故;赔偿;el本法;比较研究;出版
【中图分类号】d9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2—0145-03
一
、我国目前医疗过失审判中的最大难题——
过
失、因果关系判断难
伴随市场经济的实施。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
来。我国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率以及因此追究医疗
方面民事责任的诉讼率显著增加。成为社会广泛关
注的问题。可是。由于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处理需要
对相关医学专业知识有充分了解,而法律人士大多
对医学是门外汉:也由于医疗事故具有事故发生原
因复杂、多发生于患者体内、患者体质差异较大、医
疗效果不确定、医学本身还有许多未知领域等特点,
迄今为止,如何判断医疗事故的过失和因果关系始
终是我国医疗事故纠纷审判中的最大难题。
二、目前裁判实务处理中的两种错误倾向
由于上述。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倾向。
一是完全按照医疗事故的医学鉴定认定的过失和因
果关系来决定民事赔偿责任;二是试图完全撇开医
疗事故的医学鉴定而由法官自由裁量。可是应该看
到。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对医学上的过失以及因果关
系的认定标准不明确甚至有较大出入。并且只是医
学专家根据医学认识所陈述的意见。不能完全排除
该意见有时只是鉴定人的个人见解、甚或有庇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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