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司法鉴定;体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1—0001—03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

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并于

2005年

10月1日生效。其间有半年的准备调整时

间。该《决定》对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鉴定机构的

设置、鉴定人资格、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等都做出了

明确规定,因此,《决定》的出台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司

法鉴定体制进行调整,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产生深远

的影响。其有积极进步的一而,但也有消极负而的一

些影响,其中最大最直接的影响莫过于对司法鉴定机

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影响。未雨绸缪,防患

于未然,我们将这些问题提出来,供有关各方为实施

《决定》做好准备。

、人大《决定》中存在的问题

《决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

文件,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与国家的法律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并高于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司法部、卫生部

等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其他与此

相抵触的法律规定都将按照《决定》的规定来执行。

然而,《决定》也存在一些问题,而且由于这些问题的

存在将会使《决定》的彻底实施大打折扣,使立法者在


(未完,全文共1701字,当前显示5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