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突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救治sars患者和疑似病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信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修订)》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区域内涉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sars防治工作经验,坚持sars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sars防治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依靠科技、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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