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一、当前国企中犯
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根据2000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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