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在科级干部交流任职会议上的讲话
在分局科级干部交流任职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科级干部的选拔交流任免工作是分局党委的管理权限,为用好这个权限,分局党委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在研究干部交流任职意见时,提出了“四项原则”:一是体现“工作第一”的原则,二是充分考虑干部发展经历、个人特长的原则,三是派出所长年轻化(45岁以上不在安排派出所长
职位)的原则,四是适当考虑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原则。这次科级干部交流任职,共交流正科级干部30名,交流副科级干部26名,占分局科级干部的83.6%。关于本次科级干部交流任职,我代表分局党委做几点说明:
一、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分局党委大力发扬党内民主,事先征求党委成员意见,让各党委成员从分局正、副科级干部中按照排名各推选出前20名科级干部,为分局党委研究交流科级干部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与每名党委成员都进行了认真交谈,听取了意见建议。可以说,这次科级干部交流调整体现了最大限度的民主。
二、交流任职使一部分年轻科级干部得到重用。干部交流任职,是合理配置干部资源,使干部的特长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措施。一些年轻干部走上了部门正职岗位,这说明你们的工作、能力和品质是得到了组织的认可,但重用任职后,意味着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对个人各方面的要求也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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