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经验材料
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青年干警人数多,且思想活跃、可塑性强,精力充沛、有开拓精神,素质较高、有文化素养等特点,以加强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切入点,以加大青年业务骨干培养力度为工作重点,以实施“文化育检”战略为新举措,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检察官队伍,推动了检察
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来,我院团总支连续2年被团市委评为“示范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团总支书记被团省委表彰为“省百优团支部书记”,还有33名青年干警获市级表彰,17名青年干警获省级表彰,1名青年干警荣获国家级表彰,其中,同志还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今年5月,市院公诉科被团市委授予市“示范青年文明号”称号,市区院侦查监督科同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劳动模范”称号,市区院公诉科同志被团市委评为市“青年岗位能手”。
一、坚持“四个结合”,加强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
近年来,我市检察事业蓬勃发展,检察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青年干警融入到这个充满朝气和活力的集体中来。从1996年起,我市检察机关开始面向全国高校大量招录青年检察干警。目前,我市检察机关4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共184人,30岁以下的青年干警98人,分别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83.6%和44.5%。我院党组十分重视青年工作,针对青年干警的思想实际,坚持以“四个结合”为依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青年干警的思想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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