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司法公正的调研与思考

司法公正——法治社会的必然追求。法治社会中,推崇这样几个原则和精神:法律至上、法为善法、有限政府、保障人权。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基础和出发点。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应是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保障人的权利的法。“法治的理想,就是去创造和维持一套原则、规则、程序和机构以保障每个人的权益,防

止他受到政府或其他人的侵犯,使每一个人都有机会过一种合乎人的尊严的生活”。而要实现这一切,公正的行使定分止争的终极性权力——司法权便成为法治社会题中的应有之义。如果没有司法公正作保障,那么“法治”便无法实现其所追求的“法律规束住了国家权力和政府后而使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司法是法律制度动作的核心内容,是实现法治的重要环节,司法公正便是走向社会正义与公平的桥梁,是全部司法活动所要追寻的最高价值向。

何谓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或曰公正司法,其基本含义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具体说是指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国家规定的实体法规按照公平原则和合情合理原则,运用于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或在法律没有规定时,按照社会公认的公平理念,来处理司法活动中的人和事时,所体现出来的一种公平的价值观念和一种公平的司法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当然,对于司法公正的标准,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程序公正,地位中立,裁决公正,效力权威原则是大家公认的要素。


(未完,全文共1972字,当前显示60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