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和谐稳定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七大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所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战略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而奋斗”作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也写进了新党章。公安机关担负着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正视公安工作面临的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
节,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正确发挥维护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应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和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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