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十七大以后五年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标志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新时期的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思想认识是决定行动的先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如果不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和培养,一些干部就必然会发生蜕变。必须把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为抓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一是不断强化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大推进力度。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党的廉洁思想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与反腐败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行动,一起考评。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把党风廉政教育职责切实落实到各级党政组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党风廉政教育领导职责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未完,全文共1924字,当前显示5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