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公安监督效能的分析
公安监督工作是反腐倡廉、惩治违法违纪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公安民警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的有力武器,是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我局纪委以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全面履行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职能,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宽松的政治局面。
现结合自身工作中的实际,笔者浅谈改进公安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效能的几点思考。
一、公安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效能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现有的公安纪检组织体制下,纪检监察单位和民警的经费开支、个人升降去留、褒贬荣辱等,均掌握在被监督的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手中,迫使他们在履行职责时畏手畏脚,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单位和个人留点“后路”,不能真正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部分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鉴于在领导职位、人际关系等方面的考虑,对单位领导在落实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能放就放,不敢真抓,真管,监督力度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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