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村委会税收管理工作
经济体制改革、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使村民委员会逐渐摆脱了“唯农业”的原始特性。村委会越来越多地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生产经营行为。村域内出现了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办企业集团等多种经济形式。如何加强村委会的税收管理,成为目前税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
村委会税收管理存在诸多难点。一是职能地位特
殊,纳税意识淡薄。村委会实际履行着“一级政府”的职能。这种特殊的地位,导致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税收普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如,他们认为村委会是地方政府的基层组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应税行为发生,因而没有纳税义务。对于出租房屋和土地,他们认为那是“政府行为”,是在为集体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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