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基层司法所成为人民调解“前沿指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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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调解制度,被西方法学家誉为“东方之花”。
乡镇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直接指导管理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力量。
一、“改革”“管理”并重,优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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