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检查机关,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呢。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发展的
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切实履行四项职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强化教育职能,营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廉政氛围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纪检监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是要强化荣辱观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协调宣传部门、组织人事、文化部门等多方力量,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要围绕“两个务必”,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到办一切事情都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决不好大喜功、奢侈浪费。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和亲和力,倡导以实干为贵、以奉献为美、以廉洁为荣的党风政风,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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