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坚持完善人大制度思考心得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修订后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从1979年下半年到1980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陆续设立常委会。这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要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座谈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就是要通过回顾历史充分认识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重大意义,总结3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宝贵经验,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贡献。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党和国家深刻总结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经验、适应改革开放新时期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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