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
从现行税法体系来看,我国并没有提出完整的税务户籍这个概念,仅仅将税务登记证制度视为税务户籍的管理。
笔者认为,税务户籍就是记录每个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纳税信息,并将各类信息负担于纳税户中具体责任人的管理载体。可以建立一个纳税户籍、税务登记证、涉税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
、代理人、投资人)身份证三位一体的税务户籍管理体制。
第一,纳税户籍记录一个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纳税情况。从开始登记、一些基本情况变动直至消亡后的登记造册。在此要对纳税资料进行特别说明:纳税资料应视为只是记录纳税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办理纳税情况的过程,是纳税户籍的信息源。而其产生的年终汇总纳税额与管理分局评估出的违法行为、稽查局检查出的违法行为才是纳税户籍登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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