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警示诫勉工作做法的思考
开展警示诫勉工作是市委根据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规范各级党政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安排,**乡通过实行干部问责制认真组织实施警示诫勉工作,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底,**乡
年度工作考核组在考核各村、各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时,发现**村沼气池建设工作严重滞后。经深入调查,发现该村村支两委工作消极、不求进取、对上级政策执行不力,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懈怠、工作效率低下,是政令不畅的具体表现。针对这种情况,结合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其它问题,**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制度入手,着力解决各村、各部门以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并参考外地经验,年初制定了《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关于在全乡实行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
2009年2月10日,市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警示诫勉工作实施意见》(遵发[2009]3号),为切实抓好警示诫勉工作,**乡结合干部问责制开展了相关工作,截止目前,**乡已对林业、国土、财政、民政等4个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学习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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