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思想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思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每一次大发展都伴随着一次思想大解放,每一次思想大解放都促进了大发展。从国家而言,经过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三次思想大解放,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就**来说,从1990年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团结奋进、振兴**”的指导思想,到2003年省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战略目标,再到2006年省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加快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按照描绘的美好蓝图不断迈进,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创造了一批富有启示的基本经验,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大省向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新兴工业大省和有影响的文化大省的重大转变,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踏上了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的新征程。从我们解放法院的微观角度来看,从70年代建院之初的十几个人、几间房、一年审理不了几起案件,到今天拥有70余人的法官干警队伍、年均受理3000多起案件、各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也折射出了改革开放大潮的波澜壮阔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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