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公安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县公安民警(含领导干部)。
(二)服务对象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咨询及办公、办事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或电话)报警、报案、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负责,一律实行首问登记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经办人(业务受理人)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尽己所能给予帮助。
二、推行警务公开制
(一)警务公开主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
(二)警务公开形式和办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它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设置公示栏,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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