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奔小康进程分析
农村奔小康进程分析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小康”作为一种社会模式,最早在西汉《礼记·礼运》中得到系统阐述,成为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模式。
小康”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名为一种生活比较殷实,可以安然度日的社会经济状况。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用“小康”这个词语来描述“中国式的现代化”。他提出:“我们提出四个现代化,最低的目标是本世纪末达到小康社会”。
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对小康的内涵作了详细的描述:“所谓小康社会,是指在温饱的基础上,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达到丰衣足食”。
以后,经过多次修改,不断充实完善,1991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将小康定义为:“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使广大农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逐步实现物质生活比较丰裕,精神生活比较充实,居住环境改善,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民是最大的群体,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关键在农村。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贫困县”。二00二新一轮扶贫工作再一次被定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尚有贫困乡17个,贫困人口达6.9万余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在我们这样一个老区贫困县,农村小康进程如何。为了客观、灵敏、定量反映我县农村居民生活与小康标准的差距,笔者根据二00三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参照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反映农村小康生活的收入分配、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人口素质、生活环境、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安全等六个方面16个指标,采用模糊识别综合评价法(见附注),就我县农村小康进程进行粗略的分析:
一、小康标准及小康分项评分(见附表)
1、收入分配(总分35分)。二00三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换成九0年不变价为898.17元,实现小康程度74.85%;基尼系数(指反映农户之间收入差异程度指标)20.23%,实现程度2.3%,两项合计得分22.58分。
2、物质生活(总分25分)。“民以食为天”,吃是人们获得生存的首要条件,只有这一层次获得满足后,消费才会向其他方面扩展。因此,食品支出的比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生活水平的高低。我县农民生活消费结构日趋合理,恩格乐系数(指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为国际通用划分贫富标准指标,越小为越富裕)为49.39%,实现程度100%;蛋白质摄入量每人每日59.63克,实现程度79.51%,衣着消费支出人平67.64元,实现程度96.63%,钢混和砖木结构住房比重85.49%,实现程度100%;四项指标得分23.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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