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村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引导农村民营企业参与宁波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和思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决策,这是科学发展观在农业领域的全面实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包括农村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种力量的广泛参与。在全国工商联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要求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国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一、农村民营企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宁波民营经济是宁波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劳动就业的主渠道和对外形象的代表者。宁波民营企业的相当一部分根植于农村、发迹于农村、发展于农村,与农村、农业和广大农民群众存在着难以割舍的紧密联系,对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建设新农村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1、农村民营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体。民营经济是宁波经济的主体,占全市经济总量的70%以上,这一数字在县域、镇域经济中所占比例会更高。以奉化市裘村镇为例,全镇现有工业企业180家,全部为民营企业;全镇财政收入的八成来源于民营企业。可以说,哪里农村民营经济发展得好,哪里农村经济就发展得好,哪里建设新农村就有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2、农村民营企业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浙江省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省份,农村耕地少(裘村镇裘一村人均耕地只有0.5亩),面临着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安置问题。宁波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用5年时间实现50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50万农村劳动力转岗转业的目标,宁波农村的民营企业将是一条重要的安置渠道。农村民营企业普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各工种技术含量不高,务工门槛较低;同时,由于乡土观念,农民企业家希望招收本地工人,农民群众也希望“离土不离乡”到当地的民营企业就业,由此吸纳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就业,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奉化市裘村镇5000多名职工中,超过2/3是本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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