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情况调研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服务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网络趋于完善,效果更加明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更加深入,民族团结进步,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宗教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持了长期稳定。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信教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力量,灵宝市民族宗教局连年被评为三门峡市先进单位。
现将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以后,我市四大班子领导围绕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主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分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深刻认识到“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02年10月18日,灵宝市召开了宗教工作会议,市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企业党政一把手13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万鹏主持了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吕根友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市委书记王跃华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会后完善补充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管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主管市长任副组长。建立了工作制度,每半年听取一次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新的工作。市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功能。近年来,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10起,关闭和取缔基督教私设点20个,打击和处理非法违法宗教活动2起,其中1人被判刑4年,1人被劳教。根据我市信教群众较多,分布区域较广,民族宗教局工作量大人少的实际,2002年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在政府序列单设了工作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现共有3名科级干部,3名工作人员。
二、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责任目标考核
根据中组部、中统部和国宗局联合文件精神,1998年我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村管小组。近年来,不断调整和完善组织,健全工作制度。现有市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1个,乡镇17个,有宗教工作任务的行政村管小组400个,全市各级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共计500多人。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对宗教干部法规政策的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门办班和在市委党校开设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利用市委组织部培训基层干部的机会讲课等形式,对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加强政治、业务培训,三年来,共培训各级干部630人次。
二是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实行责任目标考核。规章制度主要有:村管小组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月碰一次头,每季度向乡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每月排查一次不稳定因素。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分析一次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是:
1、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开展民族政策知识宣传月活动。全年无3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2、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
3、宗教活动场所按时年检,没有非法活动发生;
(未完,全文共6009字,当前显示14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