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制度的规定
市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
备案制度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国家监察部、省监察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州委提出的“一手抓干部、一手抓项目”的工作措施,便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全市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好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做到“提前介入,强化监督,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范围
中央、省下达市、县专项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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