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速公路绿化建设管理公告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着力打造通道绿化精品工程,努力把交通干线绿化建设成为展示良好生态环境的绿色“窗口”,推进我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决战目标圆满完成,现就进一步抓好我市通道绿化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通道绿化建设原则
一是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原则。遵循“政府组织、分级负责、专业施工、部门管理”的原则,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通道绿化建设责任主体,按照“不改变土地权属、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的要求,由沿线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通道绿化建设用地和有关政策,将用地租赁或征用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农民土地和生活,明确各级责任,协调各种关系,确保社会稳定,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规定通道绿化建设用地租赁时间一般为18年,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市绿庐陵林业投资公司是高速公路景观林带的建设和管护主体;公路、交通部门是国省道、县乡道绿化建设和管护主体。通道绿化建设范围,原则上高速公路沿线(大广高速、井泰高速、武吉高速)及高速公路连接线、105国道吉泰工业走廊段为两侧护栏外各20米,其他国道、省道两侧各10米、县乡道两侧各5米。
二是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在树种配置上,要依据气候与土壤等条件不同,因地制宜,选择适应性强、病虫害少的乡土树种和经长期引种驯化且表现好的外来树种,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批准引进的外来植物,做到乔灌草结合以乔木为主,优化树种配置模式,合理确定绿化方式。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要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种苗供应能力及自身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年度通道绿化计划,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进程。要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核算苗木种类和需求总量(包括2008年度补植补造苗木需求),仔细测算苗木缺口,组织人员落实造林苗木来源,在2009年12月底前签订好供苗合同,为造林绿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注重景观,兼顾效益原则。为增强绿化美化效果,通道绿化配置的景观树种要尽量保留原有树冠,禁止使用截干苗木造林。在增加林木覆盖率,提高国土绿化水平和适地适树的前提下,规划营造速生丰产、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广、景观效果好的树种,突出地方绿化特色,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实行各具特色的通道绿化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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