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业农村工作建国60年成就与变化
60年来,在党的政策指引下,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农民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辛勤劳作,农村生产力逐步得到了解放,农业生产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县为旱作农业区,土地贫瘠,以生产玉米、谷子为主,32万人口中有26万是农民,属农业大县范畴。旧社会,历经战乱,灾害频仍,生产水平低下,大部分土地为少数地主富农所有,农民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清光绪《##州志》载,正常岁月“一岁所入不足支半岁”,遇有灾荒则“死尸相枕藉”。1946—1950年##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1951年春,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51—1958年,经过互助合作、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1984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期间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粮食大幅度减产,经济状况极度恶化;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大寨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使“文革”的破坏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农业生产仍然取得了进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小段包工、联产到劳,逐步实行了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1983年全县共有1474个生产队,计69972户实行了包干到户。1984年基本上废除了延用28年的公分制,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山场划分自留山、责任山,实行开发性承包;林木作价到户;果园长期承包;社队工副业、企业实行工资制,利润承包。农村出现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1994年全县开展了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工作,共有297个村、37.2万亩土地完成了土地延包工作。2003年的税费改革,取消了所有摊派在农民头上的各项提留统筹费用,减轻农民负担1024.65万元;从2004年起,全县范围内免征农业税,总额270.3万元,结束了“种粮纳税”的历史,两项合计减免农业税费总额1294.95万元。从2004年起,对种粮农民进行了补贴,2004—2006年共计补贴800.55万元。每一次农村改革,均程度不同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2006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86.7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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