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帮教制度:
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乡镇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释解”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协助乡镇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配合派出所做好“释解”人员的教育工作。
二、管理制度:
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乡镇、村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未完,全文共908字,当前显示2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