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法治连云港合格街道”活动实施方案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法治连云港合格乡镇(街道)”活动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连云港建设纲要》,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路南建设,促进路南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自2006年起,在全处开展建设“法治连云港合格街道”活动。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开展建设“法治连云港合格街道”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成“法制健全、政治清明、百性安宁、社会安定”的法治城区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通过开展建设“法治连云港合格街道”活动,推进基层各项管理工作的法治化,促进全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力争在2009年前,路南街道达到“法治连云港合格乡镇(街道)”的标准,为实现“跨越发展、全面提速、崛起腾飞”、构建和诣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要求
(未完,全文共1625字,当前显示4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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