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党员责任区的公告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党员示范岗”活动,强化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责任区
党员责任区是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在党支部(总支)的领导下,围绕党支部(总支)的中心工作,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针对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引导、培养和管理的工作范围,是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深化学院“党员示范岗”活动的一项具体制度。
二、党员责任区的设置
党员责任区按分级划定、对口取向、组织协调、相对稳定的原则来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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