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六五”普法最后一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及自治区《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自治州“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检查验收从**年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自治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一是“六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是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法治六进”牵头部门履责情况;
三是“一抓三纳入”、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四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五是“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七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流动人口、宗教人士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情况;
八是以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为抓手,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县市”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
九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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