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治理消除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15年4月—12月开展烟花爆竹
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附件1),省安全监管局也印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附件2)。文件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具体明确。为切实落实好文件精神,有效开展好这次专项治理,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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